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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考招變革宣導】113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招生制度調整

 
(1) 甄選入學第一階段: 統測成績篩選方式,取消總級分並規範以「大倍率篩選共同科目、小倍率篩選專業科目」為原則,如有例外情形,須向招策會提出申請。
 
(2) 甄選入學第二階段: 調整統測科目權重及指定項目甄試。
二階甄選可自由選採統測最多4科,且專業科目採計權重應大於共同科目。
 
(3) 甄選入學、技優甄審及四技申請入學學習歷程檔案採計件數之調整。
「專題實作、實習科目學習成果(含技能領域)」,成績占比規範至少10%以上,並修正採計件數至多3件。

原始資料來源: 招策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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